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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气体厂家:医用气体系统报警管理

(1)医用气体系统报警应符合下列规定:

——除设置在医用气源设备上的就地报警外,每一个监测采样点均应有独立的报警显示, 并应持续直至故障解除;

——报警声响应无条件启动,1 m 处声响不应低于55 dB(A) 并有暂时静音功能;

——具有报警指示灯故障测试功能;

——报警传感器连线断开时应有声光报警;

——应有断电恢复自启动功能;

——气源报警及区域报警供电应同时接入医院的应急备用电源。

(2)气源报警应具备下列功能:

——汇流排钢瓶切换时应启动报警;

——医用液体储罐中气体供应量低时应启动报警;

——医用供气系统切换至应急备用供气源 时应启动报警;

——应急备用供气源储备量低时应启动报警;

——正压供气源工作压力超出额定压力±15%时应启动超、欠压报警;真空压力低于 48 kPa时应启动欠压报警;

——气源报警器应对每一个气源设备至少设一个故障报警显示,任何一个本地报警启动 时,应同时在气源报警上显示相应设备的故障。

(3)气源报警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气源报警应安装在有24 h 连续监控的区域;

——如需设第二个气源报警,两个气源报警均应直接连接至所要监控的触发装置;

——报警信号如需通过继电器连接至气源报警器,则继电器的控制电源不能与任何气源 报警共用电源。

(4)区域报警安装与设置应符合下了规定:

——区域报警面板应安装在护士站或其他类似监视区域,区域报警宜设医用气体压力 显示;

——生命支持区域应设有压缩气体工作压力超出额定压力±20%时的超、欠压报警;真空压力低于37 kPa 时的欠压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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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就地报警应具备下列功能: 

——当医疗空气供应源、医用真空汇、麻醉废气排放真空机组中的主供应压缩机、真空泵故障停机时,应启动故障报警;当备用压缩机、真空泵、麻醉废气排放真空泵投入运行时,应启动备用运行报警;

——医疗空气系统未安装一氧化碳转换为二氧化碳装置时宜设置一氧化碳浓度监控,当一氧化碳浓度超标时应启动报警;

——液环压缩机内应具有水分离器高水位报警功能;非液环压缩机系统应设排气高温停机报警;

——采用液环水冷式压缩机的空气系统中,储气罐内液位高于可视玻璃窗口或液位计最 高位置时应启动液位报警;

——医用真空汇应设真空泵故障停机报警;

——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压缩机、分子筛吸附塔应设故障停机报警;

——当医用分子筛制氧机氧浓度低于93%时应启动氧气浓度低报警及应急备用气源运 行报警;

——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宜设一氧化碳浓度超限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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