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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气体-中心供氧系统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

医用气体制氧设备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的氧气物理化学指标应符合或优于国家YY/T0298-1998标准。制氧设备启动30分钟,氧气产量和浓度应符合标准要求。
为满足医院停电、用氧量突然增加等条件下不能满足的用氧要求,可与医院现有汇流对接备用。
医疗中心制氧系统的工作原理是PSA变压吸附原理。
无油制氧设备。
医用气体制氧设备本体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环境噪声小于45dB(A)。
医用气体系统必须可靠、安全。
医院患者的氧气产量和浓度应符合氧气标准。
该医用气体系统安装方便,适合医院预留机房。
无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年检维护,系统使用管理方便。
使用100张病床。
医用气体氧气系统参数
单台制氧机制氧量≥0.6立方米/小时。单台制氧机功率不超过750w。
制氧机分子筛采用优质产品。
医疗中心医用气体制氧系统配备多机组,必须满足医疗单位的耗氧量,并留有足够的备用余量。
氧气浓度≥90%(V/V)。设备配备有氧浓度显示器,可实时显示氧浓度。
控制器参数
控制器具有自动控制功能,可根据使用情况调整各组设备的自动停机和启动状态。
控制器包括两台机组的增压设备,1备用,单机组功率≤1.5kw。最高氧气输出压力不小于0.45MPa,输出压力可调。
该系统具有远程监控接口,通过以太网远程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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